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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漳州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漳州市扶残助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 “扶持困难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就业帮扶机构”和“标准化建设特殊教育学校” 四大扶持工程。符合下述相关条件,可申请补助。
对经济较为困难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残疾人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方面,给予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5-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依托当地社会福利院、养老院、社区活动中心、街道(乡镇)、社区(村、居)等资源,就近就便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的机构且接收就业年龄段的精神、智力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在5人及以上的日间照料机构给予每个机构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利用自身行业优势、技术专长、场地设施等资源,无偿为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志愿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且在一个年度内培训残疾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年人均培训时长达到35课时及以上的、经合法注册登记的机构,给予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
对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推进标准化建设方面,满足扶持条件、有帮扶需求的特教学校给予每个学校2-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
此次修改的《漳州市扶残助残项目实施方案》新增了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标准化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和就业帮扶机构三种扶持对象,不断满足并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就业创业需求,较好地适应了新时期残疾人工作需要。
如何申请?
导报记者 赖雅红 综合漳州市残联 编辑 洪婷婷